定了!中專不能報考執業藥師。
3月20日,國家藥監局、人社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中專不能報考
通知要求,《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為保證制度平穩過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這也就是說,明年是中專學歷可以參加執業藥師考試的最后一年。以后,中專學歷將不能再報考執業藥師了。
▍報考要求
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才能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報考條件我們可以看到,確實沒有了中專學歷這一項,準入門檻已經提高到大專學歷。
一直以來,業界對于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能否報考執業藥師存在爭議。根據最新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也進行了一定調整,需要在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這一調整,傳遞出一個趨勢,未來國家對執業藥藥師的學歷和專業水平的要求,會越來越高。
▍嚴禁掛靠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明確規定:
“嚴禁《執業藥師注冊證》掛靠,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藥師注冊證》,并作為個人不良信息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買賣、租借《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對于執業藥師掛證,昨日(3月19日),國家藥監局下發了《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
要求凡檢查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能再次注冊執業。
隨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出臺,以及相關部門的嚴格監管,未來,執業藥師這一職業有望步入正規化、高素質的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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