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個藥不占藥占比、最快30天回款!
▍30個藥,不占藥占比
日前,安徽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人社廳聯合發布《關于做好“17+13+X”種抗癌藥惠民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所謂“17+13+X”,是安徽在國家醫保局組織談判17種抗癌藥的基礎上,又從現有醫保目錄中選擇了該省用量較大抗癌藥組織省級帶量采購,第一批談判成功13種,一共30個品種(目錄見文末)。
《通知》表示,今后安徽還將適時選擇X種抗癌藥再行組織帶量采購,不斷擴大惠及參;颊呖拱┧幏N類。
《通知》要求各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對“17+13+X”種抗癌藥費用不納入“藥占比”和次均“三費”(材料、藥品、檢査化驗費用)的考核范圍。
▍不納入當年醫保總額控制
通知各醫療保障部門在開展2018年及2019年醫療機構年底費用清算時,“17+13”種抗癌藥費用不納入總額控制范圍,對合理使用的費用單獨核算保障。在制定2020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統籌考慮“17+13”抗癌藥合理使用等因素,及時調整基金總額控制額度。
同時,以后帶量采購的“X”種抗癌藥費用不納入當年醫?傤~控制范圍,對合理使用的費用單獨核算保障。在制定次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統籌考慮“17+13+X”種抗癌藥合理使用等因素,及時調整基金總額控制額度。
《通知》表示,各地應相應調整慢性病醫保用藥目錄和病種結算限額,將“17+13+X”談判抗癌藥納入門診統籌支付范圍。
▍不準二次議價,最快30天回款
另外要求安徽省藥采中心將“17+13+X”種抗癌藥在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進行分類標注與提示,確保各醫院在保證治療效果前提下優先采購和使用。并將動態監測“17+13+X”種抗癌藥的使用量情況。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按照“17+13+X”種抗癌藥國家談判和安徽省級帶量采購確定的價格進行網上集中采購、零差率銷售,不再組織二次談判議價。
《通知》明確,安徽各醫院要加強財務管理,簡化“17+13+X”種抗癌藥財務支付流程,完善與藥品供應企業采購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及時回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企業回款。
從交貨驗收入庫之日起,基層、縣級、省市級醫療機構應分別不超過30天、60天、90天向“17+13+X”種抗癌藥供應企業回款。
附:“17+13”抗癌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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