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醫藥文化博大精深,中藥中人參、何首烏、三七等被奉為“滋補佳品”的中藥,有的出現在熱銷保健食品中,有的被拿來煲湯,作為補品食用。使用這些滋補中藥要注意什么?這些“天然”、“無害”的中藥使用不當也會帶來健康隱患嗎? 何首烏致肝損傷風險 引發人們再關注中藥安全性 7月中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中,提示關注口服何首烏及其成方制劑可能有引起肝損傷的風險,并組織對一批風險較高的含何首烏成方制劑品種的說明書進行了修改,增加了相關安全性信息。同時,對保健食品中生何首烏和制何首烏的每日用量作出限定。一時間,常見中藥的安全性又在人們心中升起疑云。 藥物性肝損傷是臨床較為常見、易產生嚴重后果的藥源性疾病之一。多在用藥后2~8周內出現臨床癥狀,發熱微最早表現,隨即出現乏力、消化道癥狀、皮膚瘙癢、黃疸、皮疹和多形性紅斑。 在此前,關木通、廣防己、青木香等中藥就因含有大量損害人體腎臟的馬兜鈴酸,被我國禁止用作藥物或藥物成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此次發出的提示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一些看起來安全的中藥,如果使用不當也是會出現危險的。”在中華中醫藥學會主辦的第二屆岐黃論壇上,中國中醫科學院首席研究員葉祖光告訴記者,無論使用中藥還是西藥,都要考慮其安全性問題,“‘是藥三分毒’并不是無稽之談,我們應該正確認識中藥,合理使用。” 天然藥物使用也需注意 長期大量使用或引發毒副作用 作為常用補益類中藥的何首烏,人們很少把它和毒性關聯起來。從最早記載何首烏的《開寶本草》開始,絕大多數本草古籍對何首烏毒性的描述都是無毒的。 但在2006年4月,英國MHRA發布何首烏肝損傷警告信息,報道了7例肝損傷。近年國內外文獻報道有關何首烏肝損傷病例約150例。2013年10月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修訂養血生發膠囊等6個含何首烏中藥口服制劑說明書的通知》,要求說明書中注明“服藥期間應注意監測肝生化指標,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厭油、惡心、尿黃、目黃、皮膚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或原有肝生化檢查異常、肝損傷臨床癥狀加重時,應立即停藥并就醫”。提醒醫生和大眾重視何首烏肝損傷風險的問題。 目前肝損傷臨床診斷方法主要是生化(肝功能)檢測和肝穿活檢病理檢查等。生化檢測指標特異性不強,肝穿活檢病理檢查雖然是確診藥物性肝損傷的重要依據,但是其創傷比較大,臨床上也不是所有患者都適合做肝穿。由于中藥成分組成的復雜性,以及臨床上廣泛存在中西藥聯合用藥的情況,使得中藥肝損傷的診斷確認又變得異常復雜,難以通過生化指標確定是何種藥物引起的肝損傷。在這種情況下,醫生通常是根據患者自述用藥史,結合藥物說明書和經驗推定導致藥源性疾病的藥物,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難以保障。 另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何首烏生品和炮制品功效迥異。在2010版《中國藥典》中,生品何首烏功效為:解毒,消癰,截瘧,潤腸通便。而制何首烏才具有補肝腎,益精血,烏須發,強筋骨,化濁降脂等補益類功效。在報道的臨床病例中,有部分為了保健、烏發、生發的患者,自行購買、使用的是生品何首烏。而即便選用制何首烏的患者,他們所選購的飲片也往往質量參差不齊、偽品次品混雜。以生首烏代替制首烏服用,或服用未經有效炮制減毒的首烏飲片,加之長期、超量服用,大大增加了發生毒副反應的風險。 糾正用藥觀念走出誤區 中藥基礎毒理研究需要加強 葉祖光表示,有資質的中醫師開具的含何首烏處方,患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在臨床實踐中,何首烏通常與其他藥物配伍,以復方形式使用。“中醫有很多途徑解決中藥的‘有毒’問題。配伍、炮制等減毒、增效的手段常用于臨床。” 葉祖光提醒,有些中藥具有藥食兼用的特點,如常見的枸杞、大棗、昆布(海帶)等,其安全性有保障。但如何首烏、鐵皮石斛、三七等,并非人人適宜使用的中藥,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 有些中藥的毒副作用隱秘性很強,容易被忽略。他建議,消費者在自己使用一些含有中藥成分的保健品,特別是需要長期大量使用時,為避免不良反應的發生,最好在有資質的中醫師、藥師指導下使用。 “現在到底多大劑量引發肝損害、到底何首烏中哪種成分導致肝毒性、配伍后是否可減毒、炮制后減毒作用究竟如何等等一系列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葉祖光坦言,一些傳統已知有大毒的中藥如附子、烏頭等,由于醫生和患者較為謹慎,不良反應發生率相對較低,相關研究項目也較多。而如一些傳統認為無毒,甚至還視作“滋補佳品”的如何首烏、淫羊藿等藥物,其不良反應發生率在不斷增長的同時,基礎藥理毒理研究顯得有些“缺位”。
葉祖光介紹,對于某一藥品進行安全性評價,應包括急性毒性、長期毒性、致畸作用、致基因突變作用、致癌作用等一整套實驗,從而得出最終結論。“但很多中藥基本毒理學數據缺乏,系統、整套的安全性評價還相對比較少。” 為此,他呼吁應從國家層面組織相關研究,不僅針對已知毒性較大中藥,更要針對常用、基礎中藥,建立完整數據庫。通過系統的基礎藥理毒理研究、安全性研究,充分了解中藥,為中藥更好地“正名”。 因為不良反應頻出,使得相關一些保健食品在生產、審批、銷售等方面受到了影響。“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比如這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別限定了何首烏在保健食品中用量,就是一個很好的舉措,可真正有效引導企業生產以及消費者正確、規范使用中藥。”葉祖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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